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2017年3月份婚前父母给我购买的房子,2020年9月份我们结婚,2022年由于对象工作距离较远,媳妇催促将房子卖掉,后来以婚姻威胁,要给自己保障,将她的名字加入,购买了新的房子,房子的首付都是从原先房子的卖房所得,贷款也由我还贷,2020年至今这段时间一直在女方家里居住,我多次提出要出去居住,女方以各种理由不愿离开,2025年1月孩子出生后,他们让我就搬出去住,理由是我睡觉打呼噜,如今我们的感情已经走到尽头。请问一下,我们的房产需要如何分配。

婚姻家庭山东省-青岛市2025-06-14 23:58:07186*****357

分享

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归男方所有,并补偿女方部分费用
    回复于 2025-06-15 06:05:2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4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原房子是婚前你父母出资购买,属你个人财产。但后来加了女方名字买新房,视为对女方赠与,房子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首付用的是你卖房所得,还贷也由你承担,分割时会考虑这些因素。若协商不成起诉,法院大概率会综合出资情况、婚姻时长等,倾向于给你多分,比如你拿大部分产权并给女方适当补偿。
    回复于 2025-06-15 08:39: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首付来源于你婚前父母为你购买房子的卖房所得,但婚后加了配偶名字的行为一般视为赠与,使房产变为夫妻共同共有,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具体份额。
    回复于 2025-06-15 09:36:2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3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回复于 2025-06-15 11:06:10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8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