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6月12号下午15:21,有人联系说我的电动车倒了,压在了这个人联系我的人车上,并把她的车胎扎爆。 背景是我们在校园内停车,我的车正常停放,这个人要外出说我的车把手压到她的车把手了,她挪我车时我的车倒了,并扎坏了她的轮胎,要求我赔偿损失,想问一下这个合理吗?我需要担责吗

其他福建省-福州市2025-06-13 00:36:15157*****680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正常停车,对方挪你车致车倒扎坏其轮胎,你无主观过错和直接侵权行为,要求你赔偿不太合理,你大概率无需担责。解决方案是和对方友好沟通,说明情况,表明你正常停车无责任。若对方不接受,可找校园管理方协调,或保留证据准备应对可能的进一步纠纷。
    回复于 2025-06-13 00:39:5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4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对方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所说的,否则无需理会
    回复于 2025-06-13 00:42:1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21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这不是你的过错,不需要赔偿
    回复于 2025-06-13 01:00:38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5-06-13 07:34: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你无需担责。因为你的车正常停放,是对方在挪车过程中导致你的车倒下扎坏她的轮胎,若对方不能证明你对车辆停放存在过错,挪车致损的责任通常应由挪车人承担。
    回复于 2025-06-13 13:09:3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4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