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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武汉,被告户籍地赤壁,想在武汉起诉离婚,被告已经从武汉离家出走 2.5 年,去警察局报案不受理,法院回复起诉必须去户籍地,本人因工作及身体原因无法去外地开庭,怎么才能在武汉提交起诉离婚资料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6-12 06:46:5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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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3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离婚诉讼确实要去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但被告离家出走 2.5 年,若能证明武汉是其经常居住地,就能在武汉起诉。你可找物业、居委会开居住证明。若无法证明,可尝试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让律师代理去赤壁起诉,这样你就不用亲自去外地开庭了。
    回复于 2025-06-12 06:52:55 咨询他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311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网上先提交,具体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5-06-12 06:52:55 咨询他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5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联系我,帮你提交离婚资料
    回复于 2025-06-12 07:19:02 咨询他
  • 苏鹏律师
    月帮助6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
    没有办法,现在诉讼可以通过网上和邮寄立案,你只需要开庭回去一次。
    回复于 2025-06-12 07:20:31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武汉没有管辖权。你可以通过网上提交或邮寄,或到武汉当地任一法院通过跨域立案提交材料
    回复于 2025-06-12 07:25:4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90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可以在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进行上传
    回复于 2025-06-12 08:55:5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4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6-12 11:08:5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8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可向法院说明此规定,提供被告离家出走 2.5 年的相关证据,如居委会证明、邻居证言等,争取在武汉的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5-06-12 20:52: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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