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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5年6月7日与济南悦己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合同,起租日期是6月14日,悦己承诺在6月8日一天内把房屋打扫出来并按照承诺提供能正常居住的条件,以及说好的拍照发给我也没有履行,租房前悦己中介说门锁可以给换,换一个正常的普通的锁就行,门之前是一个五元一把的金属锁,摇摇晃晃的,我没有办法得到正常的个人安全保障,6月9日下午我联系他又说换不了,维修不了,这样用就行,态度很消极,根本就没有积极去给我解决该问题,一直拖一直拖,看到该房子以三室一厅改建成了五室零厅,改电,加增电表,不缴纳200的电表使用费的话电费是8毛多一度。由于这种种我向悦己提出解除合同以及退还所有押金和房租,让我走法律程序

合同纠纷山东省-济南市2025-06-11 09:01:0515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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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104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需要确定你的租赁合同签订前你是否知晓房屋改建的情形,且有没有证据证明对方约定好给你换锁等义务,如果对方的承诺和实际不一致,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回复于 2025-06-11 09:36:0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悦己未履行打扫房屋、拍照、换锁等承诺,还消极处理问题,且房屋存在改建等情况,你有权解除合同。你可先收集好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再与悦己协商,表明对方违约事实,要求退还押金和房租。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6-11 10:01:4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6-11 10:36:0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济南悦己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未打扫房屋、未提供正常居住条件、未更换门锁等,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押金和房租。同时,该公司群租及电费溢价等行为可能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收集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5-06-11 16:42: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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