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号19.22分左右我在送餐途中,在广州海珠区江南大道南侨港路口(公交站)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与轿车碰撞,由于海珠区交警警力不足与车主走了交管12123事故快速处理,判定我为全责,报了保险要6月10号早上九点过后才能与我联系定损,车主要我赔偿他修车期间的误工费每天3000元整请问这个事情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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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在九月一号晚上九点多的时候 在十字路口遭对方鬼探头 当时是绿灯 我时速61 路段限速60 对方闯红灯从车缝窜过来来不及反应 现在对方在医院还没醒刚做完手术 这种情况我能否争取次责 怎么把赔偿拉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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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妈骑电车逆行撞到路上的行人,当时 就报警了然后带着对方去检查了当时检查结 果就是没事,但是对方就是要求10天后再做 一次复查(还没到复查时间),但对方中途 提了这10天没法上班问我们要误工费还说他 是干的计件的工作,要求计件的工资赔付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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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警察同志,我想咨询一下,酒驾拘留,拘留所可以会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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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款不理想,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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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三车追尾我是头车无责,更换保险杠,更换防撞梁,更换整个后尾门,保险公司已修,现在问题是新车,这折损费跟开车去修车,打车回来,燃油费,谁去承担,是车主还是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