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2025年6月9号19.22分左右我在送餐途中,在广州海珠区江南大道南侨港路口(公交站)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与轿车碰撞,由于海珠区交警警力不足与车主走了交管12123事故快速处理,判定我为全责,报了保险要6月10号早上九点过后才能与我联系定损,车主要我赔偿他修车期间的误工费每天3000元整请问这个事情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广东省-广州市2025-06-10 02:01:57184*****700

分享

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不支持的
    回复于 2025-06-10 07:40: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回复于 2025-06-10 09:59: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此次事故中你负全责,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车主要求的修车期间每天 3000 元误工费,需其提供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若无法提供合理证明,你可拒绝该赔偿要求,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寻求交警调解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6-10 10:35:1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等保险联系定损,让保险介入处理赔偿。车主要求的每天3000元误工费需合理考量,若对方是营运车辆,可让其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证明实际误工损失;若非营运车辆,一般无误工费。若双方就赔偿达不成一致,可等对方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5-06-10 12:38:4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3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