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现在在闹离婚,去过民政局了,男方提出的离婚,理由是感情破裂,但由于孩子小,未满一岁半,还有就是债务分配和抚养费问题,他自动放弃抚养权,由女方抚养到18周岁,男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婚内有债务,他说债务都有他偿还,但是一年之内没有抚养费,我不同意,就没有协商成功没离成,现在男方要起诉离婚,但是由于特殊原因孩子比较小,未满一岁半,法院会判离婚吗?再就是法院会组织几次调解?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6-09 06:44:20138*****24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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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940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回复于 2025-06-09 13:56:20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