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微信群里煽动,某小区业主委员会 因资金短缺 没有固定的经费 请求居住居民 每户交10元 开了大会 所有居民也同意每户交10元 之后有四五个居民 不同意交10元 并且在小区群煽动居民 鼓励他们不交这10元 还散步遥远业主业主委员会是一帮贪污,这个犯法吗

其他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2025-06-06 10:38:06188*****559

分享

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行为可能是犯法的。在群里煽动居民拒交已达成一致的费用,扰乱小区管理秩序,同时散布业委会贪污的不实言论,可能构成对业委会名誉权的侵害,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等。
    回复于 2025-06-06 10:38:3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可能涉嫌违法。在业主大会同意缴费后,部分人煽动不交钱还污蔑业委会贪污,侵犯了业委会名誉权,若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解决方案是先和这几个居民沟通,说明缴费用途和大会决议,要求停止不当言行。若沟通无果,业委会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6-06 10:41:12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4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散播贪污的话语属于侵犯名誉权
    回复于 2025-06-06 10:43:1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6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