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男方每天只负责接送孩子,做饭,好几年没有任何收入,全部女方一人承担,洗衣服,打扫卫生也是女方,女方靠电商维持收入,全部一人打理所有电商事务,育有一子8岁,公婆从来不帮衬,没有带孩子,也没有给钱,甚至爷爷从来没有给孙子打过电话,也没有看望过孙子!男方弟弟买房,包括口罩时期需要帮衬全部女方介绍给他弟弟周转!平时公婆没有给孩子买过任何东西!男方也有电商店铺但是几年都不打理,除了接送孩子,做点简单的饭,赔孩子写作业,其他什么也不做!关键孩子带的不好,长期晚上11点之后睡觉,男方更是长期管理不好时间,而且很固执,一眼看到老的感觉,特别想离婚!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6-05 23:47:54159*****310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4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女方这种情况,可收集男方多年无收入、不积极打理店铺、孩子照顾不佳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电商收入流水、孩子作息情况等。同时,孩子8岁,法院判抚养权会尊重孩子意愿,女方有稳定收入,争取抚养权较有利。
    回复于 2025-06-05 23:49:3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851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离婚可以协商一致的,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诉讼离婚
    回复于 2025-06-05 23:50:2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14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双方对家庭贡献的差异等,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若调解无效则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关于子女抚养,8 岁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意愿,财产分割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
    回复于 2025-06-06 10:34:5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25-06-06 11:53:58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