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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同居8个多月,期间订婚,彩礼18.8,其中18.8包括买金,但是后来因为感情不合提出退婚,现在男方要求退还彩礼18.8加三金,女方不愿意,请问该退还多少

婚姻家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2025-06-05 07:52:401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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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0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原则上女方应退还彩礼及三金。但考虑到双方已同居8个多月,法院可能会根据同居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酌情确定退还比例,通常不会全额退还。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6-05 07:59:5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6-05 08:06:03

      其中彩礼用于共同消费,置办家用,男方购车,男方订婚后告知金子是贷款买的现在要求女方还贷

    • 律师回复: 2025-06-05 08:06:58

      已使用不退还,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94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未领取结婚证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可要求全退。
    回复于 2025-06-05 08:00:3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6-05 08:09:23

      其中彩礼给男方买车,置办嫁妆,共同消费

    • 律师回复: 2025-06-05 08:11:10

      那就扣除共同使用的部分。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651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商,一般要退还大部分
    回复于 2025-06-05 08:31: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8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于 2025-06-05 10:43:2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7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但双方已同居8个多月且订婚,全部退还不合理。建议双方先协商,考虑同居时间等因素,女方可退还大部分彩礼,比如退还15万左右及三金,若协商不成,男方起诉的话,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判决。
    回复于 2025-06-05 17:22: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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