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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4月-5月海南省 2、广东梅州女故意隐瞒精神病史以结婚为目的和男生发生关系导致她怀孕,男女发生关系后几天男方发现女方性格古怪分手,女的怀孕6-8周才在精神病院检测出来导致无法使用精神类药品又放出来了到处宣扬 3、法律赋予女性生育权。这种借着自己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尽情发泄她人性最阴暗的一面,借着这个理由到处疯狂报警扬言自杀不仅影响正常的出警系统和当事人正常生活,难道有认知能力?她的父母被她伤害到不想管她,她能有权决定自己生下?她有能力抚养?如何让政府管控这类人并做人流以免后续的麻烦?

婚姻家庭海南省-临高县2025-06-03 08:36:4113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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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看,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危害社会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若女方属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其生育权行使应由监护人决定。可先确定女方监护人,由监护人决定是否终止妊娠。若父母不愿管,可向法院申请指定新监护人。若女方借病扰乱正常生活,可报警,警方依治安管理法处理。
    回复于 2025-06-03 10:28: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5-06-03 11:03: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在知道女方隐瞒精神病史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虽然法律赋予女性生育权,但如果女方的精神状态确实不适合生育,可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进行强制医疗或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各方权益,不过强制人流通常较难实现,因为这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伦理问题。
    回复于 2025-06-03 11:22: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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