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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从事居家催贷工作,结果上面的人被查出诈骗 因此被逮捕。当事人在不知道上面有诈骗行为,在5月8日在被抓漳州南靖县看守所

刑事辩护福建省-漳州市2025-06-01 18:38:5013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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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471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
    回复于 2025-06-01 18:54: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当事人若确实不知存在诈骗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首先要尽快为当事人委托辩护律师,律师可去看守所会见了解具体情况,与侦查机关沟通,查看证据。若当事人确实不知情且无诈骗故意和行为,律师可争取为其做无罪辩护,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关法律意见和证据,争取尽早解除强制措施。
    回复于 2025-06-01 22:32:0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0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当事人确实不知晓上面的人有诈骗行为,仅是正常居家催贷,未参与诈骗活动或为之提供帮助,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通常不构成犯罪,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需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
    回复于 2025-06-02 10:51: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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