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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地人,和我对象结婚14年,小女孩十二岁,一直和公婆住一起,我名下没车没房,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之前是我老公公名字,后来为了买个门面房过给我对象了,买了门面房两年我公公去世了,从怀孕到现在家里,小孩的花费大部分是我出的。小孩的生活学习都是我,我对象回家吃饭睡觉。但门面房的贷款我没还过,现离婚是不是不能分,小孩是不是我也要不来

婚姻家庭江苏省-徐州市2025-06-01 08:14:3213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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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17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分割的,具体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5-06-01 08:16:0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1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婚后男方还贷也属于共同还贷,您可以要求分。另外12岁的孩子有权自己选择跟谁
    回复于 2025-06-01 08:26:38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门面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孩子已经满8周岁,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看她愿意跟谁一起生活。
    回复于 2025-06-01 08:27:31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1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孩子已年满八岁,要征求孩子意见。门面房可以分割的。
    回复于 2025-06-01 08:44:5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财产分割,若房产过户时无明确约定只归一方,该房产及门面房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分割。对于孩子抚养权,因你长期照顾孩子,且孩子已满八周岁,若其表示愿意跟你生活,你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江苏本地律师,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江苏本地律师,
    回复于 2025-06-01 08:52:5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5-06-01 12:57:3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房子过户给你对象若没明确只给一方,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能分;门面房婚后买的话,即便你没还贷,增值和对应财产部分也有你份。小孩抚养权,你一直照顾小孩生活学习是优势,可争取。你可和对方协商分割财产、确定抚养权,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于 2025-06-01 17:44: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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