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4.20在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喜邻里奈瑞儿门店做一个消乏湿湿乐美容项目时背部被烫伤,当时门店有2名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一直向我不断强制推销门店产品项目,在我拒绝以后仍然一直不停的推销,感受到推销手段过于强硬,甚至诱导我进行超出预期的消费,明显违背我的消费自愿原则,并服务过后慌称后续身体会出现按摩后的疼痛,实则我背部已烫伤刻意隐瞒,我于3天后感觉背部疼痛难忍不适后找门店协商事宜,结果门店买了烫伤膏给我后想草草了事,现在背部有疤痕。然后期间我没有到医院验伤。现在也过了一个多月了,门店退还了当时的费用,还有说负责我的疤痕修复但是我的争议点是精神损失赔偿问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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