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老年人谈对象 给了对方三万 结果待了2个月就走了 写过协议至少生活三年协议作废 否则归还 这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天津市2025-05-27 10:53:10131*****603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23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能要回来。双方签的协议是有效的,对方待2个月就走,没履行至少生活三年的约定,按协议应归还三万。您可先和对方协商,让其还钱;若协商不成,收集好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归还这三万块钱。
    回复于 2025-05-27 10:56:23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77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的,有对方身份信息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5-27 10:59:30 咨询他
  • 罗明镜律师
    月帮助75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你们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回复于 2025-05-27 11:31: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大额赠予可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5-05-27 11:52:0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84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钱是有可能要回来的。因为双方写有协议,明确约定了共同生活三年协议才作废,否则需归还,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今条件未成就,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方返还三万。
    回复于 2025-05-27 11:57:5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0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协议内容怎么约定的?要看内容,可以一对一发来看看。
    回复于 2025-05-27 13:32:3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0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