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今天,两个被本协会开除的人未经授权许可使用本协会名称及标识制作文创,并在朋友圈公开进行发放

侵权维权湖南省-长沙市2025-05-27 01:05:32181*****602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4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两人行为侵犯协会名称权和商标权等权利。可先收集他们制作、发放文创的证据,像朋友圈截图、文创实物等。接着发书面通知,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若他们不配合,协会可去法院起诉,要求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数额按协会实际损失或对方侵权获利确定。
    回复于 2025-05-27 01:11:49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属于侵权行为。 可以给对方发律师函,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告知对方权利义务,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回复于 2025-05-27 01:44:1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9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行为侵犯了协会的名称权和商标权(若标识已注册为商标),协会可要求他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于 2025-05-27 12:16:5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84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