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夫妻离婚,房子婚前首付购买,婚后打贷款,女方没有承担过房贷,但婚后房子也加了她名字,这种离婚房子怎么分,名下入股的饭店,亏盈状态,钱用于家庭开支,男方负债30多万,女方负债七八万,需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女方能否净身出户.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5-25 19:30:21176*****127

分享

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20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婚前首付购买的房子,婚后加了女方名字,一般视为赠与,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婚前首付部分及对应增值一般属首付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5-05-25 19:48:40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53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婚后还贷,即使是男方一人还贷也属于夫妻共同还贷。对外债务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成活。
    回复于 2025-05-25 21:53:0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08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房子虽婚前首付,婚后加女方名视为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综合出资等情况分割。饭店入股盈亏用于家庭开支,双方负债都属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规定,除非女方自愿。建议先协商分割财产和债务,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回复于 2025-05-25 21:54:41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