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我公司是帮助企业撮合交易的服务平台,之前在领导授意下签署了给客户预收5万服务费帮助撮合200万货物的业务,但是各种原因没有撮合 客户需要退款,我们财务发了通知明确预收服务费退款扣罚标准:退 1 万元,责任人及相关领导各扣 1%工资,每多退 1 万扣罚增 1%;需按退款 3 倍补业绩,未按期完成则再扣 1%(每多退 1 万增扣 1%),扣罚上不封顶。请问这样的公司扣罚是否合理?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5-22 09:03:51137*****697

分享

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8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种规定如果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员工签字,是没有效的
    回复于 2025-05-22 09:04:4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5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这种扣罚是否合理要看具体情况。若事先有明确制度规定且员工知晓,有一定合理性;若没有相关规定,随意制定扣罚标准就不合理。解决方案上,可先和公司协商,说明未撮合成功非员工主观故意,争取减少扣罚;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5-22 09:08:37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71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罚款标准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或者说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而且您签字确认了?
    回复于 2025-05-22 10:23:0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6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