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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时间地点: 2025年5月17日,南京碧桂园浅山苑。 2. 当前情况: 我购买的是二手房,我又转卖,交易接近尾声时,物业突然提出“公摊电费”欠费,要求补缴后才允许新业主完成过户和装修。此前原房东未告知,物业也从未通知。 3. 我的疑问与诉求: 该费用仅基于开发商与物业的合同,业主从未签署、也未知情。我质疑收费是否合法,是否必须承担?物业是否有权以此阻碍我正常办理手续?请求法律意见,维护正当权益。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5-21 16:46:3913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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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152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过户手续直接在房管局办理,你不用理会物业公司
    回复于 2025-05-21 16:57:1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17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物业这个行为是违法的,以这个理由阻拦办理过户手续不合法
    回复于 2025-05-21 17:31:0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36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若您与原房东的合同未约定公摊电费由您承担,且您对开发商与物业合同不知情,您大概率无需承担该欠费,物业无权以此阻碍您办理过户和装修手续,因为物业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您可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05-21 18:49: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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