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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孩子今年刚满14周岁,昨天下午骑脚蹬板的电动车撞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 汽车逆向停车 一半在马路上 一半在马路下边 现在经公 明天上午去交警大队责任划分 当时孩子因为边骑车边看手机撞到汽车 当时孩子跟车主道歉承认了看手机撞到的 明天去交警大队做笔录这样说会不会加重我们的责任 一般会给我判多少的责任啊 求速回 感谢

交通事故天津市2025-05-18 21:00:0813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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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孩子边骑车边看手机存在过错,可能会承担一定责任,但汽车逆向停车也违反交通规则,也需担责。做笔录如实说不会加重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等综合判定,不过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是某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5-18 21:01:1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孩子骑车看手机有过错,但汽车逆向停车也违法。如实陈述不会加重责任,交警会综合判定。一般来讲,孩子可能主责,汽车次责。因为孩子骑车分心是事故主因,汽车违规停车增加了危险。建议明天去交警大队如实说情况,配合调查。若对责任划分不满,拿到认定书3日内可申请复核。
    回复于 2025-05-18 21:04:3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5-18 21:15: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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