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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现在老公是再婚家庭,我婚前个人名下有4处房产,在婚前都是全款购买无贷款,由于我现在老公比我大15岁目前健康不佳,第1个问题:万一他先走了,他前次婚姻有个女儿判给前妻的,他那个女儿会分得我婚前个人名下的房产吗,第2个问题:我婚前个人名下的房产婚后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第3个问题:我的婚前4处房产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吗?前面没去做公证的话,我现在婚后去做公证还有用吗?第4个问题:我目前要怎么操作才能保证自己婚前财产不受损,谢谢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婚姻家庭浙江省-杭州市2025-05-17 19:42:4513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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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他女儿不会分你婚前房产,因其属你个人财产。其次,婚前全款房婚后也不是共同财产。再次,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必须的,婚后做也有用,能明确财产归属。最后,为保婚前财产不受损,可去做婚前财产公证,也可立遗嘱明确房产归属,避免后续纠纷。
    回复于 2025-05-17 19:46:46 咨询他
  • 李艳律师
    月帮助2
    山西隆音律师事务所
    依你说法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无须公证,他女儿分不走的
    回复于 2025-05-17 20:04: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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