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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年多,有一个孩子,有彩礼和嫁妆,有一辆车在丈夫的朋友名下,每个月按揭是丈夫在还,婚内丈夫找妻子多次借钱,写了一张大概金额的欠条,丈夫每天给妻子一两百元的生活费,每次给了几天就又找妻子借走三四千,借完钱后就不给生活费了,后面发现他拿着钱是出去足浴店找女人,而不是拿去做生意,有丈夫去足浴店的记录,这种情况要怎么让丈夫还钱离婚并且赔偿妻子?

婚姻家庭福建省-泉州市2025-05-16 23:15:03159*****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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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想让丈夫还钱、离婚并赔偿,可先和丈夫协商,要求还钱、赔偿损失并协议离婚。若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婚内借条有效,能主张还钱;有证据证明丈夫拿去足浴店找女人,属过错行为,可要求损害赔偿。车虽在其朋友名下,但有还款记录可争取分割。收集好借条、足浴店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5-16 23:19:16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659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对方有嫖娼的行为是过错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尽量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我可以帮你写离婚协议或者离婚起诉状。来电或图文联系我。
    回复于 2025-05-16 23:30:3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71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的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回复于 2025-05-16 23:31:0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94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妻子可凭借欠条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还钱,同时在离婚诉讼中,以丈夫存在过错为由,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主张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并要求丈夫给予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对于登记在丈夫朋友名下的车,若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也可主张分割。
    回复于 2025-05-17 08:49:2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5-17 09:54:11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258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妻子可凭借欠条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还钱,同时在离婚诉讼中,以丈夫存在过错为由,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主张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并要求丈夫给予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对于登记在丈夫朋友名下的车,若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也可主张分割。
    回复于 2025-05-17 15:11: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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