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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协作取费标准:承包方按分包方实际工程量,以建设单位(业主)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百分之 92.2 向分包方收取业务协作费。(2) 结算方式:承包方收到建设单位(业主)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并扣业务协作费及其他约定费用后,按回款进度的百分比例支付给分包方相应费用。分析下这段合同的含义

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2025-05-14 11:38:5215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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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段合同明确了业务协作取费标准和结算方式。取费上,承包方按分包方实际工程量,以建设单位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92.2%向分包方收协作费。结算时,承包方收到建设单位款项,扣协作费等约定费用后,按回款进度比例给分包方费用。解决方案是双方严格按此执行,若有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可依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回复于 2025-05-14 11:45: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段合同表明,承包方依据分包方实际工程量,按建设单位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 92.2% 向分包方收取业务协作费,在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款项后,扣除业务协作费及其他约定费用,再按回款进度的相应比例向分包方支付费用,明确了双方在业务协作中的取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回复于 2025-05-14 18:07: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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