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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和市场租摊位,未签合同,出租方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开了收据,且当时说的有押金,现在不给退押金,并说没有这事(我和出租方没有实际证据证明这件事,但是后续有微信记录表达和口头协议),我应该怎么索要押金,且租赁期间,我的摊位遭到盗窃两回,撬锁一回,而且未经允许,将我的摊位出租给他人,导致东西丢失,这个可以索要赔偿吗,如果告上法庭,胜诉率有多少

其他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2025-05-13 21:16:5519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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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记录可作为证据证明押金和租赁关系。你可先和出租方协商退押金,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对于摊位被盗、被撬锁及东西丢失,因出租方管理不善有过错,可索要赔偿。胜诉率要看记录等证据证明力,若能充分证明约定和损失,胜诉可能性较大。建议整理好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5-05-13 21:21:3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虽然未签合同,但有收据、记录和口头协议能证明租赁关系及押金约定,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索要押金。摊位被盗及被转租致东西丢失,需看市场是否有管理不善等过错,若有则可索赔。至于胜诉率,取决于证据的充分程度等多种因素,无法准确预估。
    回复于 2025-05-14 07:30: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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