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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客,向小区业主租了车位,没有签合同,一个季度,租客微信告知5月6号到期,我的车子5月2号已经开出。业主现在说没有提前告知她不租了,导致物业一直扣她的车位费用,现在要我补费用。 我在规定时间内已经开出去,还需要补交费用吗

其他河南省-郑州市2025-05-13 19:38:0618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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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0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没签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随时解除。你在到期前告知且到期前开走车,已履行合理通知和腾退义务。业主说物业扣她费用,若你无过错,不应由你承担。解决方案是和业主协商,说明你已按约定处理,不应补费用;若协商不成,业主坚持让补,可保留证据,必要时让业主走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5-13 19:43:2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4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由于没有签订合同,根据相关法律,你不续租未提前告知不构成违约。且你在租赁到期前已将车开走,未实际使用车位,若业主无法证明物业扣费与你未提前告知有直接因果关系及具体损失,你无需补交费用。
    回复于 2025-05-14 07:40: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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