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于婚前(2021年1月)至婚后(2024年10月),向朋友和网贷借款200余万,用于个人消费及挥霍,告知妻子后,妻子将自己所有积蓄及每月全部工资借于丈夫(共计100万元),用于归还丈夫朋友和网贷,如若两人离婚,丈夫需一次性归还妻子100万元”,这种样写借条有法律效益吗
婚姻家庭山东省-潍坊市2025-05-11 14:58:1415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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