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天津高速路段两货车,因后车追尾,造成后车司机不治身亡。我是前车司机(与货车是雇主关系,货车属于物流公司),交管所判定责任划分为3:7责(我3,对方7),随后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大概金额为40W,当时对方签字同意,但半年后反悔,对方以未达到理想金额为由,起诉了司机、物流公司、保险公司。我该如何应对,希望律师给予建议。我是应该应诉吗?我承担的责任有多少?胜诉概率有多大?感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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