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20年10月25号犯了刑事案件被羁押26号被隔离关押,2021年1月5号转入看守所,20年10月到21年1月被强制隔离关押期间他们动用了脚链手铐24小时限制,我应属于完全失去人生自由,但是法院判决书上未给我合理的刑期折扣,这种问题我能不能向法院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刑事辩护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025-05-10 14:36:13158*****246
你好。我2020年10月25号犯了刑事案件被羁押26号被隔离关押,2021年1月5号转入看守所,20年10月到21年1月被强制隔离关押期间他们动用了脚链手铐24小时限制,我应属于完全失去人生自由,但是法院判决书上未给我合理的刑期折扣,这种问题我能不能向法院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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