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在2012年向亲属借10万元,年息2分4,期限3月,到期未能归还,后本息合计重写借条。期限半年,年息还是2分4,到期未还,本息合计又重新写借条,,,这样延续到2020年才还完本息。因还不上就按期限6个月到期后本息合计,年息2分4计息,这样计息合规合法吗?请指教!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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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律师月帮助171人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利率合法性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民间借贷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受法律保护。年息2分4即年利率24%,在此之前的计息方式是合法的。 自2020年8月20日起,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以当前常见的LPR水平(如3.85%)计算,四倍约为15.4%。若在此之后仍按年利率24%计息,则超过部分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复利计算问题: 将前期利息计入后期本金并重新出具借条的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利滚利”或复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借条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但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在本案中,由于每次重新出具借条时都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了利息,并计入了后期本金,因此需要仔细核算整个借款期间的本息之和,以确保不超过法定上限。回复于 2025-05-10 09:17: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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