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20年底购买的一处房产,当时合同上写明2023年6月30日交房,逾期未超过一年或者超过一年不予赔偿。2025年5月售楼部打电话通知让我交维修基金,我询问为什么没有通知交房,对方说2024年已经通知每一位用户了,今天(5月9日)我去售楼部询问,对方看到我的合同上留的电话号码是错误的,又拿出手机截图说2024年7月已经登报了(晨报),所以我想交房拿钥匙必须缴纳2024年物业费和暖气费,我去年没有收到短信电话,合同上我留的邮箱也没有发送通知,为什么让我缴纳2024年物业暖气费,我想询问我可以告他吗?物业加暖气费大概五六千块钱,他们这是不平等条约。
房产纠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025-05-09 20:05:1315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