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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医院退费问题。2025年5月8日,我去邯郸市某三甲医院做人流手术,术前决定用可视性探头,1400多。术前没有为我做任何检查,直到护士向我宣读风险告知书时提到麻药可能导致心率下降,我说我心率本来就不太高,可能60左右,没事吧,护士说那做个心电图吧,告知主任后,主任来号了号脉说一分钟60下了还低呀,没事,走吧。也没让我做心电图。到人流室,麻醉师在打麻药前说我心率低,随后打了一针提升心率的药但都上不去,就一直在说她不建议在此处做怕有风险,中间有半个小时时间在说我心率的问题,但那时他们依旧把一次性可视探头拆开,最后建议我住院去手术室做,一次性的探头没用就作废了。这个探头钱是不是该退我?

医疗纠纷河北省-邯郸市2025-05-09 18:44:3313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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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看,医院未完成手术且探头未使用,这探头钱该退给您。医院在明知您心率低有风险情况下仍拆开探头,有一定过错。您可先和医院协商退款,说明探头未使用且手术未完成情况;若协商不成,可向医院的投诉部门反映;还不行的话,可拨打12345热线或去消协寻求帮助。
    回复于 2025-05-09 19:15:3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看,因医院在术前评估存在疏忽,导致手术无法按计划进行,一次性可视探头未使用,你有权要求医院退还该探头费用。依据相关法律,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未按约定提供的,应按消费者要求退回预付款。
    回复于 2025-05-10 17:36: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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