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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家先生每天都吼骂小孩且动手打孩子,孩子现在已经满12岁且是女孩子。为此事也求助过先生的家人,但无任何效果。结婚期间先生打过我很多次,上一次打我我就报警了。现在他又打孩子请问要怎样保护孩子的身心不受伤害?感谢

婚姻家庭广东省-广州市2025-05-09 08:24:5615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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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92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先报警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并固定证据,同时收集孩子受伤的照片、就医记录等证据,然后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孩子和您的安全。
    回复于 2025-05-09 08:26:5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5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你可以再次报警,警方会制止这种暴力行为,还可能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或治安处罚。你也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他继续伤害孩子。另外,可以联系社区、妇联等组织,让他们介入调解。要是情况严重,可考虑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让孩子脱离这种暴力环境,保护她的身心健康。
    回复于 2025-05-09 08:30:02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11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离婚。。。。。。。。。。
    回复于 2025-05-09 08:32:23 咨询他
  • 陈华律师
    月帮助159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
    申请撤销施暴人监护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6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8条; 适用情形:施暴人长期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如您描述的持续性殴打、辱骂); 申请主体:您作为直接监护人可单独申请,或由居委会、妇联、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代为申请; 法律后果: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施暴人需继续支付抚养费,但丧失对孩子的决策权(如就医、转学等)。 离婚诉讼中的家暴认定 举证要点: 提交多次报警记录(尤其是有出警记录的警情)、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意见; 申请法院向派出所调取《家庭暴力告诫书》副本; 若孩子年满8周岁,可申请法院单独询问孩子意愿(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法院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后果: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直接判决离婚,且施暴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民法典》第1092条)。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心理咨询费(需提供正规发票)、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5千-5万元,具体由法院酌定); 特别提示:若施暴行为导致孩子患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等精神疾病,可申请司法精神鉴定并追加赔偿。
    回复于 2025-05-09 09:15:4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5-05-09 12:06: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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