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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鼓楼区 5.6号晚上18点 吃晚餐的时候在菜品里吃出了虫 2.目前情况是要求商家免去此次用餐费用,商家不同意,最后付了全款 3.诉求 希望依法赔偿

其他江苏省-南京市2025-05-07 17:12:2015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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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这情况,商家提供的菜品有虫,违反《食品安全法》。您要求免单合理,现付了全款也能索赔。可先和商家再协商,按法律能要求价款10倍或损失3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就餐凭证、菜品有虫的证据,向消协投诉或去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5-05-07 17:48:15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可以打12315投诉举报,对方应当退一赔10,如果不足1000元,应当按照1000元赔偿。如果投诉举报,对方仍然不予赔偿,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立案到法院维权
    回复于 2025-05-07 17:59:1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5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如果协商不了,那就走法律程序起诉
    回复于 2025-05-07 18:17: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您在菜品中吃出虫子,有权要求商家赔偿。除要求退还餐费外,还可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回复于 2025-05-07 21:11: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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