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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楼下租户室内房音响扰民报警处理,17号依旧我前去理论,敲门未开的情况下踢了下门导致玻璃破碎,后警察到场没收租户音响到派出所处理,当时我未答应赔偿,做了笔录回家。现在租客拿到了房东授权处理书要求赔偿1900元,我联系房东无果,可以怎么处理?(补充昨天晚上该租户又因为室内放歌被派出所以治安处罚处理并让我重新做了笔录)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5-05-07 15:25:0118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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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但对方要提供发票
    回复于 2025-05-07 15:26:39 咨询他
  • 陈令明律师
    月帮助0
    京师律师事务所
    扰民和赔偿损失并不冲突 您需要赔偿对方的玻璃,至于金额可以申请鉴定
    回复于 2025-05-07 16:37:3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你踢门致玻璃破碎属侵权行为,有赔偿责任。但租户音响扰民在先有过错。你联系房东无果,可先和租户协商赔偿金额,参考玻璃实际价值,而非其要求的1900元。若协商不成,可让租户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和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你要积极收集租户扰民证据应对。
    回复于 2025-05-07 17:32: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先与租户再次协商赔偿事宜,说明你的立场和对赔偿金额的看法。若协商不成,可让租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做好应诉准备,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音响扰民的证据等,以在可能的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5-07 21:32: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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