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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2017年去世,我父亲2018年再婚,害怕以后有纠纷就把房子公证到我名下,2020年办了房产证,父亲在2022年又给这个老伴写了遗嘱,说她有居住权,这个法律承认吗?父亲2023年已去世。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05-05 19:29:3513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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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184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如果他们离婚的时候已经约定了这套房产属于你,并且已经过户了,父亲无权处置这套房产,即使写了遗嘱,也不生效
    回复于 2025-05-05 19:47:05 咨询他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89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医嘱确定是老人家立的么?
    回复于 2025-05-05 19:49:1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房子已公证并办房产证到你名下,产权归你。不过居住权是用益物权,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条件,该居住权是被承认的。你可先查看遗嘱是否符合《民法典》关于居住权设立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书面形式、登记等。若不符合,可主张居住权不成立;若符合,只能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才消灭。
    回复于 2025-05-05 23:29:2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父亲在将房子公证到你名下并办理房产证后,已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其 2022 年所立遗嘱中关于老伴居住权的约定,因无权处分而不具有法律效力,通常不会得到法律承认,除非该居住权经过你同意并依法进行了登记。
    回复于 2025-05-09 08:03:1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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