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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男,5月1日在村道上,骑三轮电动车路口撞倒71岁老太太,老太骑的脚蹬三轮车,我及时送往镇医院,并垫付医药费,5月3日对方家属要求到县医院检查治疗,我也陪同去了。1.我是否需要全程陪同?2.是否需要我全程垫付费用?3.我还赔偿对方哪些费用和金额?

交通事故江苏省-徐州市2025-05-04 19:56:1618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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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需要陪同,按事故认定书进行赔偿即可
    回复于 2025-05-04 20:11:5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5-04 21:11:53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184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警方会根据现场情况勘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5-05 00:07:5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5-05 00:08:17

      从法律规定来讲,你不需要全程陪同,也不需要全程垫付费用。但从人道主义上来讲,这就看你个人自愿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你没义务全程陪同,但陪同体现积极态度。费用垫付也非强制,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保留好垫付凭证。赔偿方面,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若对方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等。金额要根据实际产生费用和伤残鉴定结果定。建议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等对方起诉,由法院判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5-05-05 21:38: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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