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电动车次责正常行驶超速15,与主责宝马轿车拐弯相撞,交警责任划分2/8,我人擦伤软组织损伤,电动车破损,手机壳破裂都给交警登记了。宝马轿车是车门处被电动车撞了两个小洞。交警协调,宝马车主说4s店说修理需要2万左右,想让我承担部分修理费这合理吗?然后他交强险一直不愿意报案勘察定损只是打电话跟对面保险公司沟通发图片。我这财产损失加检查费等等大概2000左右,他后面跟我协商想着让我承担修理车费,我不同意后面就双方协调失败。这种情况我应该给他承担修理费吗?
交通事故河南省-郑州市2025-05-04 17:56:0315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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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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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需要承担财产损失的车门坏了属于对方的财产损失。
回复于 2025-05-04 17: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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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
回复于 2025-05-04 17: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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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5-04 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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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实际的事故认定和损失赔偿即可
回复于 2025-05-04 2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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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责任划分看,你次责需承担部分宝马车修理费。但对方未走正规交强险报案勘察定损流程,费用真实性存疑。你可要求对方走正规流程定损,若对费用有异议,可找第三方评估机构鉴定。你财产损失和检查费等约2000元,可按责任划分向对方索赔。协商不成,可让对方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责任划分判定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5-05-05 21: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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