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发生,原告方起诉我归还三个点的居间费之前签过字,实际工程合同是原告方签署,最后一笔工程款优先支付工人工资,本人是实际干活的垫资人员也未收到最后一笔工程款,该工程项目也未做结算,现原告人以个人之间签过欠条起诉我,就上诉问题如何应诉
债权债务山西省-长治市2025-05-04 10:30:02178*****348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