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现在感情破裂吵得不可开交,有两个女孩一个13岁一个9岁,男方入赘女方家庭户口已迁入女方家,4年前因男方赌博欠很多外债,信用贷等,感情开始出现裂缝,争吵不断,男方这些年偶尔会寄点生活费回来给孩子,孩子从一出生就在女方家由女方父母带着,男方一直在外打工,过年回来一次,家里的楼房是婚前父母起的,没有车,没有存款,现在男方已经破罐子破摔,闹得家里鸡犬不宁,又不愿离婚,麻赖想要争夺孩子房子要挟才离婚,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去申请离婚。
婚姻家庭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2025-05-02 11:23:44182*****557
律师回复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4202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5-02 13:18:16 咨询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