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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已满十六周岁 对方因想买我的手机 口头承诺5月1日还第一期欠款500元 5月15号还450元换清 目前已将手机交付 到了还款的日子对方不回信息 要怎么样写借条能够具有法律效力 能让借款人好好还钱

债权债务福建省-南平市2025-05-01 18:27:4518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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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鉴于双方均已满十六周岁,为使借条具有法律效力,首先需在借条中明确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等身份信息;正文部分写清借款金额、用途、利息、利息等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辅助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5-02 11:12:0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5-02 13:28:0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写借条要包含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写清借款原因是买手机,借款金额950元,分两期还款(5月1日还500元、5月15日还450元),已交付手机情况也写明。约定逾期还款责任,比如按一定比例支付逾期利息。双方签字、按手印,写上日期。若对方不还钱,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凭借条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5-04 23:59: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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