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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私人快餐店应聘之后等了一个月,他说不要人了,我可以要求他赔偿误工费不?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5-04-30 23:19:1513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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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没有法律依据,不支持的
    回复于 2025-05-01 02:27:3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难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因为误工费通常是因人身损害导致无法工作而产生的收入损失,应聘未成功不属于此类情况,且你可能也较难证明存在实际的误工损失及与快餐店的直接因果关系。
    回复于 2025-05-02 12:19:2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应聘后对方一个月后说不要人了,很难要求赔偿误工费。因为应聘本身未形成正式劳动关系,快餐店拒绝录用虽不合理,但未违反法律强制规定。不过若应聘过程中你有因对方明确录用意向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为入职做准备支出的费用,可与快餐店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去劳动仲裁机构咨询能否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5-05-05 01:52: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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