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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 1:本人需申领的生育津贴是生了小孩以后补办的结婚证,各种资料都符合,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社人力资源社保局以先生小孩后领的结婚证拒绝支付生育津贴。 2:本人的生育津贴金额为24797.2元 本人2021年4月8号进入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作时长两年 任职公司生产部操作员 具体工资6000-6500左右 生小孩之前已经是公司正式员工 现已在公司离职 3:从本人2022年3月13日生了小孩 一直到如今2025年4月30日 本人三次前去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部都被拒绝支付生育津贴

行政纠纷浙江省-杭州市2025-04-30 20:26:1919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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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184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对方出书面文书,拿着相关文书向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回复于 2025-04-30 20:36:1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向当地人社询问具体的拒绝原因
    回复于 2025-04-30 20:54:0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生育津贴申领通常要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虽先育后领证,但资料符合其他条件被拒付不太合理。可先和社保局沟通,说明情况争取支付。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劳动关系、生育等相关证据,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要求社保局支付24797.2元生育津贴。
    回复于 2025-05-05 02:27: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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