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产生矛盾,女方主张离婚诉求,两人现在在石家庄,老家在绥棱,双方共同财产在老家有一套房子无贷款,在石家庄有一套房子有贷款女方在还。没有其他财产。现女方因男方多年没有什么收入提出离婚,有一个女儿一直有男方父母帮忙照顾,女儿的扶养由孩子自行决定。但是男方现在不同意离婚,女方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
婚姻家庭黑龙江省-绥化市2025-04-30 14:20:49158*****17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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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301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4-30 15:34: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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