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比亚迪公司向本人发出入职offer,告知本人于2025年1月6日到公司人事部内报到,并约定了薪酬10600元+绩效。本收到offer后接受了比亚迪公司条件并向原公司申请离职。2025年1月6日,成都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以体检不符合拒绝安排入职。入职体检报告体检意见明确有上:体检合格。体检报告出来后也有提前提交给比亚迪人事。也并没有告知这一项。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向比亚迪索赔吗
其他四川省-成都市2025-04-29 18:00:1313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