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为什么我电话举报他人场所违法,还要我本人过去指认

其他广东省-揭阳市2025-04-29 10:04:53137*****710

分享

律师回复

  • 杨洪福律师
    月帮助20
    广东弈扬泰律师事务所
    “行政机关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要求举报人携带到场指认,本质是将调查责任转嫁给公民,属于程序违法。
    回复于 2025-04-29 10:14: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要求举报人本人过去指认,是为了更准确地核实违法事实和证据,举报人现场指认能帮助执法机关更好地了解场所情况、确定违法地点及相关细节,提高调查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后续执法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解答不易求五星好评
    回复于 2025-04-29 13:11:5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匿名几个,如果实名举报的话,就需要做相关的笔录
    回复于 2025-04-29 17:30: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电话举报后让你过去指认,是因为执法机关需要更准确的证据和信息来处理案件。你电话举报时可能表述有限,现场指认能让执法人员直观了解违法场所情况,你提供的线索和指认对查明事实很关键。解决方案就是配合去指认,去之前整理好掌握的情况,如违法细节、时间等,指认时如实准确说明,若有顾虑可提前和工作人员沟通自身权益保障。
    回复于 2025-05-05 07:47:2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0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