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村有一块土地是五家共同所有,其中一家土地所有者郑瑞(化名)与我村张三(化名)进行了土地交易,2021年张三建房许可证下来了,2023年张三在准备建房(申请了农转用),因为有了土地纠纷,暂停建房(一块砖都没砌),2024年经镇司法所调解,郑瑞把之前张三买地的钱退回了张三,并补偿了一点损失。现在我与那块地的五家共同所有者已土地置换土地(与原房东没有任何纠纷)准备建房,镇里不同意审批,说那块地是张三申请了农转用,已经归张三所有,需要证求张三的意见。张三在那块土地上及周围没有一平方土地。张三未经得那块土地所有房东的同意,就进行了农转用。我希望得到法律援助,我该如何才能合法建房。
其他江西省-南昌市2025-04-28 18:06:4018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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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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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虽然张三曾申请农转用,但 2024 年经镇司法所调解,郑瑞已退款并补偿,交易应视为解除。你与五家共同所有者土地置换,若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建房规定,可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必要时通过诉讼确认土地归属及建房合法性,以实现合法建房。解答不易求五星好评
回复于 2025-04-28 18: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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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按照你描述的情况,张三和郑瑞已经通过司法所调解退款,原交易已解除,张三不应该在对土地主张权利,张三未经允许擅自申请农转用程序,存在瑕疵可以申请政府部门重新审核。可以联系张三一起去政府部门协商处理,说明张三已无土地权益,要求依法审批。
回复于 2025-04-28 18: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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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镇里以张三申请农转用为由不同意审批不合理,因张三未经全体土地所有者同意申请农转用,该申请效力存疑。你可向镇政府说明土地置换情况及张三申请的问题,提交土地置换协议等证明材料。若镇政府仍不审批,可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依法审批建房申请,保障自身合法建房权益。
回复于 2025-05-05 09: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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