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买了套房A:170万,首付70万,我和我丈夫各出了一半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100万,尚未还清。婚前我丈夫买了套房B:360万,他家出的首付100万,婚后共同还贷260万,尚未还清。如果离婚了,这笔账目该怎么算?是不是(260万的利息总额/2)-(100万的利息总额/2)归我,然后我再给他A房首付的35万?
婚姻家庭浙江省-宁波市2025-04-27 21:29:5318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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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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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那你们房子上面登记了谁的名字?按登记名字来算。可以来电联系
回复于 2025-04-27 2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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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婚前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还贷部分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婚前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回复于 2025-04-27 21: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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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回复于 2025-04-27 2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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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婚前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还贷部分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婚前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具体可电话沟通案件情况
回复于 2025-04-28 1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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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不是这样计算的。对于房 A,因双方婚前共同出资首付,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考虑双方出资等因素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也是共同财产应平分。对于房 B,房产一般归你丈夫,婚后共同还贷 260 万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他需对你补偿。具体分割需综合考虑房产购买价格、还贷情况、增值情况等因素。
回复于 2025-04-28 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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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A房首付你俩各出35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B房他家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也是共同财产。分割时,先算两套房婚后还贷本息总额及对应增值,再各自减去婚前出资及对应增值部分,算出各自应得份额。不是简单(260万利息/2)-(100万利息/2)再给35万,要综合房产增值情况确定,建议找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或诉讼分割。
回复于 2025-05-05 12: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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