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被告于2024年11月12日与酒店前台沟通:退房时结清房费。于2025年1月14日,被告夜间趁前台睡觉期间,偷偷溜走,未支付任何费用,共计9750元人民币,原告于2025年1月14日起至今,多次与其沟通、协商。协商期间,被告均答应即将支付其欠款费用,但每次到达协商日期时,被告均以:上班不看手机,晚点说,他人未偿还她欠款等各种不合理以及逻辑不通的理由拖延时间,至今已拖欠3个月零14天,酒店方认为其有恶意逃单甚至是诈骗行为。 这种情况,法院退回说让补充材料,期间酒店换了新的微信号,之前的聊天记录都没有了,而且监控也过了3个月,查询不到之前偷偷逃跑的视频了,还能起诉嘛

其他浙江省-宁波市2025-04-25 17:13:40195*****700

分享

律师回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06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报警啊,这都刑事犯罪了。
    回复于 2025-04-25 17:15:0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仍然可以起诉。虽然缺少了聊天记录和监控视频,但酒店可尝试收集其他证据,如住宿登记记录、消费明细、员工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被告的住宿事实和逃单行为,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4-25 19:51:0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能起诉。虽然聊天记录和监控没了,但还有其他证据可用,比如与酒店前台沟通退房时结清房费的记录、入住登记信息等。可以找当时可能知晓情况的酒店员工作证。另外,整理每次协商被告答应付款的时间、方式等细节形成书面材料。准备好起诉状和这些证据去法院重新起诉,把事情经过和诉求说清楚。
    回复于 2025-04-25 22:11:53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5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