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9入院,3 月 31 号时候我在做全麻下做了扁桃体切除手术,手术后打了 3 天的地塞米松,一共是 25 毫克!4月5日出院,在出院后一周发现怀孕了,4.16查血孕周很小,无法确定具体多少周, 4 月 22 号,孕彩超检查的是孩子目前是 5 W+,说明在手术前我就怀孕了,地塞米松属于糖皮质激素,孕早期使用对胎儿有一定风险。入院后,明确说明自己末次月经是2.28,我33岁属于孕龄期,查看我的住院病程及相关的医疗资料病历,医生未对我进行 HCG 的检查,未排除怀孕的情况做了手术。导致现在我承担较大的孕期风险,目前我的压力非大,非常焦虑。如果终止妊娠,要求赔偿,具体我要求赔偿多少钱合适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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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7618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要求赔偿数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首先要考虑终止妊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实际支出,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可先与医院协商,让医院承担实际损失及适当精神赔偿,一般精神损害抚慰金几千到几万不等。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赔偿数额。回复于 2025-04-25 23:03: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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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4-26 11:38:28
我目前的想法就是去协商,先看医院,他们具体的判断这个孩子到底能不能有,如果说我需要承担风险,但是由于我个人原因,我确实承担不起风险,所以我要终止妊娠但是终止妊娠这个情况风险是由他们造成的所以我才去认真认真。我目前的想法就是去协商,先看医院,他们具体的判断这个孩子到底能不能有,如果说我需要承担风险,我确实承担不起风险,我要终止妊娠,但是风险是由他们造成的,所以我现在主张,终止妊娠,我要求在他们医院进行手术,然后具体的赔偿金额我要求3万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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