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是在婚后买的,男方父亲全额付款,房本是男方名字。结婚三年,现有十个月女儿,离婚会给女方分吗?男方和女方没有过错,只是感情不和。 2、结婚八个月后男方退伍,并用退伍费全款买了20万的车,车会进行分割吗? 3、女方在工作,因此雇佣女方母亲照顾孩子,雇佣关系在法律上成立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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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3255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你可以先尝试与妻子协商,若能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可协议离婚;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她长期不尽妻子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判决离婚,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解答不易求五星好评回复于 2025-04-25 10:36:15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4-25 10:36:39
房子一般视为男方父亲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但如果男方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一般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退伍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需计算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用这部分购买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若退伍费能明确是军人个人财产,如因受伤获得的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退伍费,且购车款全部来源于此,则车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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