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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在学校户外活动期间,孩子不小心摔倒,胳膊骨折,跟随家长和校领导一起陪同去医院就诊,当地就诊不理想,跨市去外地继续医治,家长提出,除费用以外,老师必须跟随陪同一起医治,这种情况怎么解决,责任该如何落实。

其他陕西省-西安市2025-04-24 20:59:1118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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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陪同不是必须的,但费用需要学校承担,除非学校有证据证明已尽到注意义务
    回复于 2025-04-24 21:02:2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8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这事儿主要责任在幼儿园,老师是职务行为,一般不用担责。家长要求老师陪同医治不合理。可和家长说明责任主体是幼儿园,老师无陪同义务。费用由幼儿园承担,若幼儿园有保险,走保险程序。
    回复于 2025-04-24 21:03:59 咨询他
  • 程姣律师
    月帮助0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详细说说情况
    回复于 2025-04-24 21:31:3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6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幼儿园对在园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若幼儿园存在过错导致孩子受伤,需承担相应责任。但对于老师是否必须陪同去外地医治,法律无明确规定,可由幼儿园与家长协商解决,从情理和职责角度,老师可在不影响工作及幼儿园安排前提下尽量配合。
    回复于 2025-04-25 12:10: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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